巴哈马自贸区内特色工业园区或园中园项目的次区域辐射价值可观

    时间:2025-03-24 10:18:07   来源:原创  作者:中恒远策  阅读:

    巴哈马政府自1984年底实施《自由贸易区法案》,并对自贸区的建立和商业运作制定了具体实施细则,明确规定由巴哈马农工公司负责对自贸区的管理、监督和控制。位于大巴哈马岛西南海岸的巴哈马自由港596平方公里区域为自由贸易区,巴哈马政府赠予土地13.8万公顷,该自贸区始建于1955年,协定有效期至2054年。巴哈马自由贸易区内注册的外资企业可享受一系列优惠政策,主要包括如下方面:

    1.自贸区内的企业或个人与境外企业或个人进行的各类商品交易免税;

    2.自贸区内的资产、设备、商品免税;

    3.自贸区内免征出口税;

    4.凡总投资不低于500万美元,产品95%出口的企业,经批准可被确定为出口型企业,进口生产所需的机器设备和原材料依法免税,期限为25年;

    5.为推动大巴哈马岛的经济发展,巴哈马制定的《玳瑁溪协定》规定,凡是自贸区内企业均可免除利润税、资本收益税、遗产继承税、收入税、商业利润税、分销税、礼品税、货物进出口税,关税免除期至2054年;

    6.由巴哈马贸工农公司管理的自由区内企业,经批准进口的各类商品和产品,免征关税和不动产税(提供商店销售消费的除外)。凡持有经营许可证的企业,有权建立和经营相关业务,不必再申请其他产品经营许可证或批准证书。所使用或处理的资产、机械或商品免征任何税费,对受雇于区内任何企业的个人所得,免除所得税(国民保险费例外);

    7.为鼓励发展巴哈马所需的高新技术产业,巴哈马政府有权规定某个区域为经济特区,区内的企业可享受不动产税、关税、消费税、营业执照费和印花税等减免;同时还将向符合规定的企业高管提供为期3年的工作签证。

    结合巴哈马自贸区的优惠政策以及巴哈马与重点国家签署的自贸协定等,可以看出巴哈马自贸区具有较强的次区域市场辐射能力,特别是有助于两头在外产业规避海外重量级市场的关税与非关税贸易壁垒,基于此,中恒远策项目经理王颖哲建议我国意向投资巴哈马的企业可密切关注大巴哈马岛自由贸易区的发展动态和政策走向,并结合自身优势积极挖掘相关的潜在机遇,实力突出的企业可以充分考量与当地优势企业或机构合作在巴哈马自贸区内筹划特色工业园区或园中园项目的可行性,通过强化助力相关企业规避美国、墨西哥等重量级市场的各类贸易壁垒这一差异化定位来进一步增强本园区未来的招商竞争力。

    本文撰稿人:  王颖哲,本文属北京中恒远策信息咨询有限公司原创稿件,转载请注明来源www.topbrain.cn。文中观点仅供参考,欢迎业内人士斧正与交流。E-mail:topbrain@188.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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